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6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酒类、豆制品共243批次,其中11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53%。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饮料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博罗县华南保健品厂2016年3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10克×20小包/袋的桑菊凉茶草本固体饮料,菌落总数超标;2.标示为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瑶燕村2016年4月8日生产的规格为 150mL/杯的酸酸乳饮品(草莓味),酵母超标。
(二)酒类不合格6批次:1.标示为梅州市惠玲酒业有限公司2016年3月22日生产的规格为15%vol;700mL的客家火炙娘酒,酒精度超标;2.标示为湛江市坡头区万宝酒业有限公司2015年11月8日生产的规格为35%vol;480mL/瓶的枸杞酒(露酒),酒精度不达标;3.标示为广东阳西南方一枝红酒业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32%vol;600mL/瓶的南方特醇米酒,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4.标示为平远县老八尺酒厂2008年8月9日生产的规格为50%vol;500mL的禾米香酒(白酒),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5.标示为梅州市八乡情酒业有限公司2016年1月28日生产的规格为48%vol;500mL的八乡情糯米醇酒,检出纽甜;6.标示为兴宁市杨将军酿酒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15%vol;500mL×2瓶/盒的十年陳娘酒,酒精度超标。
(三)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广东阳江八果圣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15日生产的规格为430g/罐的大吉大利金桔,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2.标示为新兴县嘉兴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9月30日生产的规格为190克/瓶的佛手果(广式凉果),菌落总数超标。
(四)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高要市珍威食品厂2016年1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220g/瓶的蒜蓉豆豉,检出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0825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