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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9-12 09:56 来源:云南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期公告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月饼。抽检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进行检验。完成样品检验30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月饼。抽检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进行检验。完成样品检验30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云南昆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糖月饼、云南江川县天久食品厂生产的三香大荞饼(月饼)均菌落总数超标。对云南昆冠食品有限公司、云南江川县天久食品厂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进一步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中秋节月饼安全消费提示: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即将来临,也是人们食用月饼的高峰时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贮存和食用月饼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特别是散装月饼)、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二是购买后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三是食用月饼要保持个人卫生。月饼应在保质期内食用,食用前应注意观察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停止食用。四是不同类别月饼糖分、油脂等含量不同,消费者可根据个人喜好选购。大部分月饼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并保持均衡饮食。对于老人、儿童及肠胃不适者,建议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月饼和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9日
日期: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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