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监督抽检通告(2016年第123号)[关于2016年7月2...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监督抽检通告(2016年第123号)[关于2016年7月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 ]涉及安徽生产环节的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9-01 10:03 来源:安徽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2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22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0.9%。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1批次。
  2016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2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22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0.9%。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1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淮南益益营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贵族幼儿配方奶粉(鲜护3阶段)中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500、2000、6200、6800、22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小于或等于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均小于或等于1000CFU/g的要求。
 
  二、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1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淮南益益营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GOLD金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中牛磺酸检出值为0.51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3mg/100kJ,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为≥0.96mg/100kJ,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低47%。
 
  三、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9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日期:2016-09-01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