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饮料,糖果制品,酒类,方便食品,饼干,糕点共292批次,其中7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4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饮料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广东正台南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408g/罐的纯香花生奶,蛋白质不达标;2.标示为中山市东凤镇日威饮料有限公司2016年1月8日生产的规格为600ml/瓶的芒果汁饮料,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二)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珠海市佳霖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338克/袋的绿丹湖味鲜,谷氨酸钠不达标。
(三)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金英酒厂2015年10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465ml/瓶,52%vol的凤凰米酒,酒精度不达标。
(四)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揭阳市金恒来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9日生产的规格为700克的日式拉面(热风干燥方便面),菌落总数超标。
(五)饼干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东莞市庆成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日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冰花豆浆脆饼,大肠菌群超标;2.标示为东莞市优益可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16日生产的规格为160克/袋的千层酥蛋卷(紫薯味),过氧化值超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