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监督抽检涉及糕点、食用植物油、调味品、肉制品、饮料、乳制品、酒类、方便食品8大类食品,抽检产品共计102批次。其中:抽检糕点19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3批次;抽检食用植物油9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7批次;抽检调味品9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9批次;抽检肉制品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3批次;抽检乳制品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4批次;抽检饮料48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3批次;抽检酒类产品1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批次;抽检方便食品9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3批次;抽检食品标签102批次,合格85批次。现将有关产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