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包括糕点、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蛋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冻饮品和蜂产品共16大类合计632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9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糕点不合格4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2批次,蜂产品不合格1批次,冷冻饮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2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襄阳、荆州、潜江、鄂州、咸宁、仙桃、黄石和荆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