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14类食品17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样品170批次,包括餐饮食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蛋制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21批次,粮食加工品8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肉制品11批次,调味品2批次,糕点1批次,乳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饮料2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现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1.黑龙江省依安县兴安岭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云晶牌马铃薯淀粉霉菌和酵母菌数指标超标。2.兰西县都市粉业生产的马铃薯笨粉条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指标超标。
(二)糕点不合格样品1批次:鹤岗市东山区福美隆食品厂生产的无水蛋糕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指标超标。
(三)调味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1.哈尔滨市正彤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指标不达标、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和菌落总数指标超标。2.哈尔滨市顺发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醋总酸指标不达标。3.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永香酱油厂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指标不达标。4.黑龙江农垦雁窝岛集团清河酱醋厂生产的米醋9°总酸指标不达标。5.黑龙江省天德元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厂生产的料酒(烹调味汁)苯甲酸指标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 食品抽检合格样品信息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