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韩媒报道,8月16日,韩国17名议员提出了强化转基因食品标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卫生法部分改正案,改正案要求将加工食品中转基因成分检出与否为标示依据的目前的转基因标示方法强化为凡是使用转基因原材料的加工食品全部进行转基因标示。
现行法律要求,应用转基因技术栽培、育成的农水畜产品为主要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上进行转基因食品标示。对此议员们标示反对意见称,目前的标示基准以转基因DNA或转基因蛋白质残留与否为进行转基因标示的依据,因此消费者无法获得是否使用转基因原料的确切信息。为了强化消费者知情权,加工食品中不管是否残留转基因来源蛋白质或DNA,都要求进行转基因标示。即目前的加工食品中转基因成分残留与否为标示依据的转基因标示方法强化为不管转基因成分残留与否,只要使用转基因原材料的全部要求进行转基因标示。
修改案还要求,未使用转基因技术的食品中允许进行 “非转基因食品”标示,这时应用转基因技术原材料的非故意混合率应低于1000分之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