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8大类食品,包括: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抽检样品共计509批次,其中合格497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酒类6批次(不合格项目:氨基酸态氮、酒精度、氰化物)、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莱克多巴胺、菌落总数、沙门氏菌),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