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从西湾河一街市档户抽取上述新鲜牛肉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五百七十五的二氧化硫。
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在新鲜及冰鲜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属违法,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已知会涉事档户上述违规事项。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经常用于干果、腌菜和经加工处理的肉制品如香肠及汉堡扒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中。但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二氧化硫不得用于新鲜或冰鲜肉类。然而,个别贩商为使肉类的色泽更鲜明,会违法在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这种防腐剂属低毒性,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但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噁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必须遵守法例规定,不可售卖掺杂了二氧化硫的新鲜及冰鲜肉类。市民则应向可靠的街市档户或新鲜粮食店购买肉类,切勿购买或进食颜色异常鲜红的肉类,同时需注意均衡饮食,因为偏食可引致营养不良或摄取过多的化学物。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完
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