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生产环节第二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于6月份对全市的粮食加工品、蛋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品、饮料、食糖、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5大类产品进行了抽样,共抽到样品173批,其中粮食加工品40批、炒货及坚果制品1批、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蛋制品2批、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豆制品6批、蜂产品1批、糕点35批、罐头9批、冷冻饮品3批、粮食加工品40批、食糖4批、蔬菜制品6批、水产品1批、水果制品7批、饮料52批。计划200批,实抽173批,抽样完成率87%。经检验,合格173批次,检验合格率为100%。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
特此公告。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