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销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通〔2016〕8号)要求,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对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糕点、水产制品等5类7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经过检测,所检批次样品受检项目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 1. 茶叶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 含茶制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 烤鱼片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