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拟制定食品原料番泻的使用限制及其标示要求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时间?016-08-03 11:40 来源:厦门WTO工作?nbsp;
核心提示?016??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924号公告,预告订定“食品原料‘番泻’之使用限制及其标示”,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将?018??日起(以制造日期为准)实施、/div>

  2016??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rdquo;发布部授食字?051301924号公告,预告订定食品原料番泻之使用限制及其标?rdquo;?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将?018??日起(以制造日期为准)实施、/p>

  预告内容包括规范番泻使用部位、使用产品类型、并规范产品所含番泻苷(sennosides)法每日使用量为12毫克以下。此外,还规范产品外包装应标?ldquo;番泻苷含?rdquo;?ldquo;本品可能导致腹泻?ldquo;于晚上食用一次,一星期不得食用高于3次,欲连续食用超过一星期须先咨询医师意见?ldquo;有慢性腹泻、肠阻塞、肠狭窄、乏力、炎症性结肠疾病(如克隆氏症、溃疡性结肠炎)、阑尾炎、不明原因腹痛伴随水及电解质缺乏、严重脱水或是慢性便秘者,以及孕妇、授乳妇女及未满十岁儿童不宜食用或等同意义字样的警示语、/p>

  公告事项如下9/p>

  一、使用食品原?ldquo;番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本品的使用部位为叶及荚、/p>

  (二 本品仅限茶包使用、/p>

  (三 本品所含番泻苷(sennosides)的每日使用量为12毫克以下、/p>

  (四 产品应于外包装另为以下标示:

  1、番泻苷含量、/p>

  2?ldquo;本品可能导致腹泻?ldquo;于晚上食用一次,一星期不得食用高于3次,欲连续食用超过一星期须先咨询医师意见?ldquo;有慢性腹泻、肠阻塞、肠狭窄、乏力、炎症性结肠疾病(如克隆氏症、溃疡性结肠炎)、阑尾炎、不明原因腹痛伴随水及电解质缺乏、严重脱水或是慢性便秘者,以及孕妇、授乳妇女及未满十岁儿童不宜食用或等同意义字样之警语、/p>

  二、实施日期:?018??日起(以制造日期为准)实施、br />

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16-08-03.html">2016-08-03
地区9/font>台湾中国
行业9/font>添加剂配斘/font>
标签9/font>卫生食品原料
科普9/font>卫生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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