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德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13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郭刘完全小学食堂抽检的山东德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独流老醋总酸项目不合格,检测值为2.7g/100mg,标准值为≥3.5g/100mg。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扣押,并责令有关企业停止生产经营该批不合格产品,同时对山东德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 餐饮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2. 餐饮食品合格产品信息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