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德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棉籽油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夏津县诚合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华牌半精炼棉籽油,苯并芘检测值为20μg/kg;山东富华昌盛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思宴”棉籽油,苯并芘检测值为121μg/kg;山东富华昌盛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半精炼棉籽油,苯并芘检测值为33μg/kg。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三、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用油不合格产品信息
2. 食用油产品合格信息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