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发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23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江苏省食药监局针对方便食品、酒类、糕点、速冻食品、肉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罐头等16大类食品进行抽检,抽检样品共计285批次,其中合格279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饮料3批次(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酒类1批次(不合格项目: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糕点2批次(不合格项目: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具体不合格信息如下:
1.丹阳市珥陵镇满口香食品生产的花色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16-05-05)检出防腐剂超标。
2.长沙明字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明字老婆饼(原味)(生产日期/批号2016-04-16)检出防腐剂超标。
3.如皋市丁堰镇丁香饮用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5/14)检出耗氧量(高锰酸钾消耗量)超标。
4.如皋市联德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5/31)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5.海门市三星镇天露纯净水厂生产的源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5/22)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6.江苏宝宝集团公司生产的月池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09-01)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江苏省食药监局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另外,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