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委员会实施决议(EU) 2016/1215、(EU) 2016/1216、(EU) 2016/1217,批准三种转基因大豆投放市场。
三种转基因大豆分别为拜耳作物公司转基因大豆FG72 (MST-FG?72-2)、孟山都转基因大豆MON 87708 × MON 89788 (MON-877?8-9 × MON-89788-1) 、MON 87705 × MON 89788 (MON-877?5-6 × MON-89788-1)
拜耳转基因大豆FG72 (MST-FG?72-2)能抗异恶唑草酮(isoxaflutole)类除草剂,孟山都两种转基因大豆则抗草甘膦除草剂类除草剂。关于三种转基因大豆的标识,它们均可标注为“大豆”,同时需注明不能用于种植。
欧盟食品安全局经风险评估后认为,以上三种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同传统大豆,不会对人、动物以及环境构成风险。
最新决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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