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0日上午,消费者谢先生在宁远县某休闲餐厅花费12元购买了一份“酸辣土豆丝煲仔饭”,打包回家食用后身体顿感不适,继而发生呕吐伴呼吸困难,谢先生怀疑是食物中毒引起的,立即到医院进行治疗,花费医疗费352元。治愈后,谢某找到商家要求给予相应赔偿,却得不到答复。无耐之下,谢先生只好到市监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局高度重视,指派执法人员与食药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餐厅的厨房设施设备和食材及进货索证索票情况等展开调查。经查实,该餐厅存放的部分土豆出现了色泽发青和长苗现象,食用后容易引起食物中毒。
经该局执法人员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在调解中指出商家食材存在的问题后,商家态度诚恳,保证一定整改,同时取得当事人谅解,一次性赔偿谢先生医疗费及其他费用400元。 (通讯员 黄建军 郭胜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