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检网讯(通讯员 杨玉平) 为彰显检察院严厉打击食品犯罪的决心,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加强日常食品监管,2016年7月11日,湘潭县检察院举办公开宣捕会议,公开宣布对涉嫌“6.9湘潭食品中毒事件”犯罪嫌疑人刘某、赖某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湘潭市检侦监科科长、湘潭县质监局代表、湘潭县公安局代表、湘潭县卤菜行业从业者代表、被害人代表及检风监督员受邀参与会议。
此案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对本案的定罪和量刑等法律适用作出说明。随后,该院王壮光副检察长宣布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赖某的批准逮捕决定。
据悉,此案发后湘潭县检察院深入推进“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及时与该县质监局进行衔接,引导执法人员提取固定证据,并督促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同时,在侦查过程中,该院多次与县公安局沟通,开展联席会议讨论,对侦查取证方向提供具体明确的建议,为顺利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