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本次重点稽查和专项稽查行动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一次稽查执法“利剑”行动,重点针对近年来投诉举报多、日常监管抽检认证检查发现问题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等“二多一高”持证企业和单位,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焦点问题。重点稽查包括挂靠走票经营药品、食用油、植入类医疗器械等三项;专项稽查包括农村食品安全专项稽查,保健食品专项稽查,中药饮片及提取物、原料药、多组分生化药生产经营专项稽查,网络与美容美发机构销售化妆品专项稽查,诊断试剂专项稽查等五项。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重点、专项稽查具体行动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发现一批违法问题,查办一批典型案件,铲除一批行业“潜规则”。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挖溯源,及时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组织立案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依法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