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整治的重点
各地结合实际,对辖区内涉及使用明胶的肉制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业户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围绕皮冻等肉类产品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涉及使用明胶生产经营肉制品的生产企业、小作坊、批发市场(含附设仓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全面检查。要结合监督抽检情况,增加不合格原料及问题产品的抽检范围和批次,加大排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范围
(一)食品生产环节。严查本辖区涉及使用明胶食品生产业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相应证明文件和不合格原料等行为立即查处。要查清原料来源和问题产品流向,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食品经营、餐饮环节。严查经营“三无”食用明胶产品和问题产品违规行为,对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采取责令停止销售、清查下架,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监督经营业户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要求所购食品原料需具备溯源相应证明文件,及时清理风险隐患。
(三)现场执法环节。要结合现场取证情况,重点检查来源不明或“三无”明胶产品,及时固定证据链条,现场抽样送检。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核实,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整治时限
整治工作从6月中旬至8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摸排阶段。对辖区内肉类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排查,摸清底数。第二阶段:整治阶段。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及时抽样送检,依法依规对问题业户立案查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遇有重大线索即时上报。第三阶段:总结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于8月上旬结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及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