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个别地区发生的非法销售畜禽产品案件,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畜禽产品市场销售监管,严防问题食品流向市场、流入餐桌,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收购屠宰病死畜禽、非法屠宰销售畜禽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是加强畜禽产品监管,结合目前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畜禽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格监督销售者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防无合法来源、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腐败变质畜禽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是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切实落实肉及肉制品采购、进货查验主体责任,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严防不合格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及肉类产品的食品安全性指标的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