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罐头、方便食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和保健食品共10大类合计595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2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6批次,饮料不合格3批次,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省生产经营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