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个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黑龙江四合大豆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精品大豆油”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二、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已在第一时间通知辖区食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查明不合格产品批次、数量和原因,召回不合格食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全面进行整改。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拔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茶叶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 罐头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3. 食用油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4. 乳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5. 食用油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