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肉制品主要包括熟肉制品、预制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等。抽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公告》、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26)、《速冻调制食品》(SB/T1037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铬、砷等重金属,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兽药残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16个指标。共抽检肉制品样品195批次,涉及13个生产省份。其中:
1.抽检熟肉制品133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75%,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亚硝酸盐。
2抽检预制肉制品58批次、腌腊肉制品4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小贴士:
亚硝酸盐超标系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所致。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2日
相关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622-肉制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