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粮食加工品主要包括大米、挂面及其他粮食加工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以及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日落黄、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亮蓝、过氧化苯甲酰、甲醛次硫酸氢钠、脱氢乙酸、硫酸铝钾、溴酸钾、滑石粉、矿物油、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铅、镉、总砷、汞、六六六、滴滴涕农药残留等48个指标。共抽检粮食加工品样品191批次,涉及16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大米58批次、挂面32批次、其他粮食加工品10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