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台湾民进党立委林静仪14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市售许多饮品,含有四物、人参等中药成方,是食品还是药品,台卫福部应管一管。食药署简任技正曾素香说,食品如宣称疗效,可依法开罚。
林静仪指出,市售许多“中药即饮品”中,都有中药成方,但中药即饮品属于药还是饮料?
她建议民众应该向中医师咨询外,也要求卫生福利部应针对中药即饮品的浓度、摄取量明订管理办法,以确保民众健康。
台中医师公会指出,食品、药品的区分界线不清,甚至有些饮料中的中药成分浓度偏高,长期使用恐怕会有健康风险,呼吁卫生机关应该严格把关。
台中医师公会张景尧就说,市面上常见的“红豆水”成方剂量,比中医师建议1天食用的剂量还高。
张景尧说,市售的“红豆水”,商品名称上叫红豆,不过在标示里面,有些厂家标示赤小豆,赤小豆其实是中药材,从台湾中药典来看,一天食用量不超过30公克,但有些产品一瓶却标示80公克,这对民众健康有潜在风险。
台卫福部中医药司科长陈聘琪表示,考虑到民间有“药食同源”的饮食习惯,卫福部根据民众生活型态,有开放部分中药材可作为食品使用,但只能调味,不能取其功效。
陈聘琪说,如果要添加中药材的话有几个原则,一个就是在组成中,成分一定要在卫福部所明示的药材里,再来就是组成不能涉有固有成方,不过,即使商家把卫服部列示可以供食品使用的一览表,也不应该随意组合。
台卫福部食药署简任技正曾素香表示,如果产品属于食品,就必须根据规定要求明确标示,同时也不能宣称疗效,如果违反相关规定,都可依法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