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保健食品主要依据的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和食药监办许【2010】114号文附件等。抽检项目包括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等78个指标。共抽检保健食品样品28批次,涉及1个生产省份。其中:
抽检保健食品28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数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3.57%,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小贴士: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和酵母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也可能是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霉菌和酵母超标,后者为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