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及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督查《全省食品药品“四查”行动方案》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四查”行动考核办法》执行情况。每到一个区县,督查组均按照“双随机”原则,抽查了12家食品药品市场主体,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均要求相关市场主体积极整改,及时排除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并将相关问题向各区县作了反馈。督查组要求,各区县要做好“四查”扫尾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四查”工作任务,并张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对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要进行分析、归类,提出化解措施,并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同时,还要积极广泛宣传“四查”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该市“四查”行动共普查生产经营主体12594家,现场检查生产经营主体8528家,发现风险隐患问题514个,处置风险隐患问题318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03份,责令停产停业单位24家,取缔关停无证生产经营单位2家,查办违法案件95件,指导企业改进生产经营1382次,当场帮助企业解决问题55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