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茶叶及相关制品主要包括茶叶、代用茶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等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微生物、重金属、农药残留等17个指标。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样品105批次,涉及1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茶叶62批次、含茶制品和代用茶43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