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报送农业部东北地区作物栽培科学观测实验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黑农委计发〔2015〕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东北农业大学承担农业部东北地区作物栽培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试验示范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气象观测场30平方米,新建温室200平方米,新建旱棚480平方米;购置快速细胞破碎仪等观测实验仪器设备15台(套),皮卡车等农机具5台(辆)。总投资36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3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2万元。建设期2年。项目建成后,将显着提高作物生理生态与耕作学科群在寒地作物生长发育、田间小气候、土壤肥力等领域科学观测和数据收集的设施条件,年观测气象数据3000个,土壤水分、温度、养分数据2000个,植物光合、蒸腾、淀粉含量、品质等指标数据600个。
请据此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继续深化工艺流程,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初步设计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
请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务必每月3日之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填报截至上月底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开放方案,向学科群及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附件:农业部东北地区作物栽培科学观测实验站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表
农业部
2016年5月18日
附件: 农计发〔2016〕62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