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为认真贯彻刘延东副总理4月26日在宁夏银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系列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信息公开,严守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底线,精准落实营养膳食补助,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日常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学生膳食的信息公示
要按照教育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确保4元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为接受广大学生、老师、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4元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同时让学生、家长感受到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学生健康成长的关心、关爱,激发学生、家长对党和政府的感激、热爱之情,从中培养学生的感恩情怀,我委统一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模版(附件1)。各区县教委要督促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按照模版内容、格式和要求,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每周更新公示栏中的食谱、行情调查等内容。
二、建立完善食堂各类台账
我委在借鉴先进地区台账管理的基础上,统一制定了食堂大宗物品入库出库通用记录、食堂肉类入库出库记录、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与晨检记录、食堂首尝留样及销毁情况记录、食堂用具热力消毒记录、食堂用具化学消毒记录、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食堂陪餐记录、学校食品安全控制要点督查记录等9类台账记录(见附件2),各区县教委要督促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严格按照记录表格建好相关台账。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各类台账表格的学习考核,使其明确规定的动作和要求并认真落实。
三、进一步规范食品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推荐使用圆形、带盖的小塑料保鲜盒),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留样柜)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按食堂留样标签模版(附件3)印制张贴标签。留样柜设锁专人保管,并按要求做好留样记录。
四、落实食堂管理细化措施
我委会同市食药监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六不准”“九必须”(附件4)要求,各区县要督促学校将 “六不准”“九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学校要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市教委、市食药监局制发的《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规范》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逐步建立学校食堂联网监控体系。要坚持学校领导首尝制度和自费陪餐制度,第一时间掌握就餐食品安全和质量。要加强责任区督学对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础性监督,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达到国家和市里规定的要求。要充分发挥家长、社会监督作用,落实学校膳食委员会不定期检查、公示制度,积极开展明厨亮灶推进工作,认真执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证校园食品安全。
各区县教委要高度重视、强化精细管理,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抓细、抓常、抓落实。结合区县实际,以区县或学校为单位,本着实用、节俭、美观的原则,统一印制公示栏、记录、标签及“六不准”“九必须”宣传画,并督促学校按要求加以落实。我委将把统一公示、统一台账等工作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目标考核内容。
五、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管理
各区县要切实强化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管理。坚持按标准及时为学校划拨所需资金,加强学校使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监督,防止克扣、挪用和侵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严禁学校教职工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资金,要求学校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全额用于学生。
六、强化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民生工程,必须强化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的重点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地生根。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好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作用,定期开展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专项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挂账整改。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适时随机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专项督导,对14个试点区县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并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内容。定期公布督导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直至落实。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
附件:1.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模版
2.学校食堂相关记录(9套表格)
3.食堂留样标签模版
4.学校食品安全“六不准”“九必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