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难点问题,彻底改变食品生产加工“小、散、乱”的不良状况,市食药工商局转变工作思路,注重食品加工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在青山区、九原区、土右旗试点运行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入食品加工园区,从根本上实现了由过去对不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堵”转变为“疏”。
第一,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坚持“监督、规范、引导、便民”的指导思想,通过取缔一批非法加工的黑窝点、规范一批依法依规的食品生产小作坊、整合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帮扶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努力实现全市食品加工企业由散乱到集中、由粗放到精细、由微小到壮大。
第二,采取积极稳健的政策引导。一是组织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区域、集中生产食品、特色食品开展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针对《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重点检查符合生产卫生规范要求情况、食品原料使用情况、添加物质使用情况等,并对监督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抽检力度,力争做到产品抽检全覆盖。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对达不到生产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等要求的,提出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取缔。四是实施引导帮扶。对食品生产小作坊要监管与帮扶并重,采取教育培训、上门指导、典型带动等各种有效方式支持和鼓励食品生产小作坊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转化为食品生产企业。鼓励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小作坊进入园区,集中生产,统一规范;鼓励有意愿的食品生产小作坊整合做大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创新监管方式,实现“无缝”监管。结合食品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的生产流程、类别、原辅料,以及销售渠道等要素,采取监管举措。一是加强对入驻园区食品生产企业的整体规范,划分功能区,使整体空间分布科学有序。二是严格准入,对入园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等相关要求,从严把关,确保许可门槛。三是强化巡查。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尤其是对高风险产品增加巡查频次,确保不走过场,提升监管质量。四是强化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突出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生产行为。五是对入驻企业全面开展“七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取证、统一品牌、统一检验、统一配送、统一供水、统一供电供气。六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厉查处园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引导入园企业健康发展,围绕监控、监测、监管三条主线,以市场进入、市场交易、市场退出三大环节为立足点,大力实施生产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四大策略,全面建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流通网络体系、信息网络体系、社会监督网络体系和监管体系等食品放心工程五大体系,并力争在其它旗县区也建设安全、健康、绿色的食品加工园区,全力打造现代化管理、机械化生产的食品深加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