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重点针对仍在使用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生产食品添加剂;仍在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膨化食品;仍在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加工制作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标识标签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含铝食品添加剂;其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加大了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严格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购进、使用情况。
督促辖区含铝食品添加剂经营和使用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者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行为,促使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添加行为。以餐饮服务业“明厨亮灶”工程推进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直观或视频方式将制作过程展示给消费者,坚决杜绝含铝添加剂的非法添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