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雷”行动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对象,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通过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和陋习顽疾,进行重点整治。
“扫雷”行动主要采取三个措施:一是开展全省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查摸底。以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为单位,分类建立食品生产、销售及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台账,依法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食品“黑作坊”,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量大、监督检查中问题多、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和社会反映突出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排查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清单式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品各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各级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扫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