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粮食局对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原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等7部委联合制定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gljzlc@126.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粮科大厦51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