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在李克强总理和新西兰总理约翰·基共同见证下,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主任孙大伟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副部长罗杰在北京签署了《关于新西兰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肉类清真认证的安排》(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就新西兰输华牛羊肉的清真认证事项作出了协调安排,建立产品追溯和信息通报机制,确保这些肉类清真产品的认证真实性和来源可靠性,便于国内消费者进行辨识,防止未经认证或假冒认证的境外清真食品流入国内市场。
根据该协议,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将定期向国家认监委通报获得新西兰清真认证的输华肉类产品信息,国家认监委将这些认证信息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国内消费者可通过查看产品上清真认证标识和网站信息进行辨识。鉴于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清真认证制度,协议还规定从新西兰进口的清真肉类在我国销售和再加工时,应遵守我国各地制定的关于清真生产经营的地方性法规和规定。
近年来,我国进口牛羊肉持续增长,使用清真认证标识的肉类产品不断增多,一些认证和标识未经权威认证机构审核评价,给国内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带来困扰。为了规范清真认证,国家认监委积极发挥认证监管职能,与国外政府主管部门合作,加大了对进口清真食品认证监督管理的力度。
新西兰是我国进口牛羊肉的主要来源国之一,也是清真肉类食品国际贸易的重要出口国。为保障出口食品符合国际市场清真要求,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建立了官方清真食品认证体系,授权权威机构开展清真认证并由初级产业部出具统一电子证书,获得认证的清真食品上使用统一的新西兰清真认证标识。
此次双方签署的协议,对新方如何授权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如何开展认证、产品如何使用认证证书和标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双方在清真认证监管上协调衔接,规范相关认证和贸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