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肉及肉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兽药残留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云南东恒经贸集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畜禽内脏(猪肝)铅超标,畜禽内脏(腰花)镉超标。
对云南东恒经贸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进一步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408-肉及肉制品.xls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