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058号公告,预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第三条附表二中氯化钙、乳酸、DL-苹果酸、DL-苹果酸钠、醋磺内酯钾等五项食品添加物的规格标准,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修正草案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