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标签食品,我局已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企业查明生产不合格标签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及时采取下架、召回、整改等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产品不合格信息
产品合格信息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