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1.绩溪大会山农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鸭掌(生产日期/批号:2015/6/18)标签不合格;
2.和县新桥茶干厂生产的正宗新桥茶干(生产日期/批号:2015/9/22)标签不合格;
3.滁州市南谯区世纪华联超市经销的黄山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万安茶干(生产日期/批号:2015/5/21)标签不合格;
4.蒙城宏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牛肉干(豆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5/7/1)大肠菌群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宣城市、马鞍山市、滁州市、亳州市、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5个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