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和《规定》主要体现出四方面特点:
一是以大数据的理念推动“两证合一”工作。将原有的分段式许可纳入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范畴,有效整合了原有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做到了统一规定、统一流程、统一发证。所有食品经营许可都经过全国统一的电子信息操作系统,归入国家食品经营许可的大数据平台。
二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增加许可规范内容。将原商场、超市和临街铺面的现制现售等“三小行业”食品经营小作坊纳入到行政许可和监管范畴,有效化解食品安全监管风险。
三是以强化食品经营者安全责任为目的细化和量化自律规范。强化了食品安全经营单位内部管理,注重食品制作、加工、销售、储运和冷链环节、标签标识等过程控制,突出了食品经营单位的自律意识和安全责任。
四是以界清层级职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许可权限。两个文件既突出了原流通、餐饮、保健食品不同的许可业态和经营项目,又根据食品经营风险程度的不同,分别对食品经营许可受理、审查、发放程序权限做了规定,充分体现了风险管控和分级分层管理有效结合的监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