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调味品主要包括酱类。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DB31/20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铅、总砷、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13个指标。共抽检调味品样品48批次,涉及7个生产省份,其中:
抽检酱类4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4日
相关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24-调味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