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水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新鲜水果类、水果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蜜饯卫生标准》(GB1488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47个指标。共抽检水果及其制品样品100批次,涉及10个生产省份,发现1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其中:
1.抽检水果制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2%,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糖精钠。
2.抽检新鲜水果类5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业内警示:糖精钠为添加剂,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生产过程中过量添加所致。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