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食药监局按照职能分工,采取学校自查、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全市区域内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店、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校长为食品安全第—责任人制度落实情况,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工作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三防”设施、餐具消毒、食品加工流程、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按生熟食分开要求规范存放,食品留样,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防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截至目前,文昌市食药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中小学食堂16、托幼机构食堂20家,针对被检查单位暴露出的不同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存在一般问题的被下达监督意见书36家,全力做好师生的餐饮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