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5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卫部中字第1051860122号公告,预告订定中药材含二氧化硫及黄曲毒素限量基准草案,3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该基准实施日期为2016年8月1日。主要包括:
1. 二氧化硫限量标准:
(1)牛膝、葛根、天麻、天门冬、栝楼根(天花粉)、白及、芍药、白术、山药、百合、白果、龙眼肉、乌梅、枸杞、山楂、大枣及党参:400ppm
(2)其他中药材:150ppm
2. 黄曲霉毒素限量标准:
(1)适用品项:大腹皮、女贞子、山茱萸、胡椒、曲类、延胡索、橘皮、黄耆、红耆、柏子仁、使君子、槟榔、麦芽、决明子、远志、薏苡仁、地龙、蜈蚣、水蛭、全蝎、白僵蚕、酸枣仁、桃仁、胖大海、陈皮、苦杏仁、香附、甘草、玄参、射干、大枣、八角茴香、小茴香、山楂、枸杞、莲子及防风。
(2)总黄曲霉毒素(B1、B2、G1、G2之和):10ppb
黄曲霉毒素B1:5ppb。
“中药材含二氧化硫及黄曲毒素限量基准”草案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