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酒类、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等。抽检样品共计2877批次,其中合格2865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焙烤食品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粮食及其制品2批次、肉及肉制品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