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我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省质监局2015年11-12月组织对广东省食品用塑料容器等7类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主要抽查了食品用塑料容器、不锈钢制品、铝制食品容器、与食品接触的涂覆层金属制品(聚四氟乙烯涂层)、密胺餐具、一次性发泡餐具、吸管等7类产品,共抽检样品63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83%。
二、抽检具体情况
(一)食品用塑料容器
本次抽查了426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锑(以Sb计)、乙醛、丙烯腈单体、酚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丙烯腈单体。
(二)不锈钢制品
本次抽查了139批次不锈钢制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铬、铅、镉、砷、镍、标识、化学成分分析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识及化学成分分析。
(三)铝制食品容器
本次抽查了15批次铝制食品容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锌、铅、镉、砷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四)与食品接触的涂覆层金属制品(聚四氟乙烯涂层)
本次抽查了12批次与食品接触的涂覆层金属制品(聚四氟乙烯涂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蒸发残渣、铬、氟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五)密胺餐具
本次抽查了23批次密胺餐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蒸发残渣、甲醛单体迁移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六)一次性发泡餐具
本次抽查了8批次一次性发泡餐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七)吸管
本次抽查了13批次吸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三、后处理措施
省质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质监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