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餐饮〔2016〕46号
各市场监管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局执法总队:
一、加强对制售年夜饭外卖套餐单位的监督检查
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加工经营年夜饭外卖套餐的单位(包括餐饮门店、中央厨房和生产企业等)的监督检查,督促加工单位落实年夜饭外卖套餐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在外卖套餐包装上标明储藏条件、加工方法、食用期限等内容;经营单位做好储存、销售过程中的温度控制,防止因食品腐败变质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加工制作咸鸡、肴肉、广式卤味等品种的单位进行亚硝酸盐使用情况的针对性监督检查,严禁餐饮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开展年夜饭外卖套餐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
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局执法总队应开展针对年夜饭外卖套餐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并将抽检情况上报市食药监局食品餐饮处。松江、闵行、青浦和浦东市场监管局应根据本通知附件1要求,对辖区内指定加工年夜饭外卖套餐的中央厨房和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检;市局执法总队应根据本通知附件1要求,对销售环节(包括网络)中外埠生产的年夜饭外卖套餐开展抽检。其他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可参照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如在中央厨房或生产企业采集不到样品,应立即报告市食药监局食品餐饮处,邮食品餐饮处另行通知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到餐饮门店开展抽检。
三、加强企业和公众的宣传指导
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应通过发放《年夜饭外卖套餐食品安全指南(企业版)》和《年夜饭外卖套餐食品安全指南(市民版)》宣传折页等方式,加强对年夜饭外卖套餐加工经营单位和购买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操作,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折页内容可在市局政务网“行业指南”和“消费提示”专栏下载。
四、信息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于2016年2月2日前将监管情况以附件2、3的形式报送至市局食品餐饮处(spjcc@smda.gov.cn)。联系人:胡鹏,联系电话:021-23118180。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年夜饭外卖套餐重点品种监督抽检安排
2、2016年年夜饭外卖套餐监管情况汇总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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