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饮料主要是瓶(桶)装饮用水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致病菌、亚硝酸盐、余氯、溴酸盐、挥发性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化物等17个指标。共饮料样品64批次,涉及14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瓶(桶)装饮用水64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7日
相关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7-饮料.xls